时法论坛讯:( 张永立 吉国民)8月3日,河南省范县人民法院的审判法官和执行法官联手调解,使一起抚养费纠纷的执行案件和一起变更抚养关系的诉讼案件同时结案,提高了办案效率。
赵某(男)与梁某(女)经人介绍于2008年5月登记结婚,婚后夫妻恩爱,感情较好。双方婚后生育一对儿子,活泼可爱,家庭幸福美满。但随着婚姻生活时间的延长,双方时常因家庭琐事产生矛盾,夫妻感情出现裂痕。2016年8月,双方到范县民政局办理了离婚手续,协议两个儿子由赵某抚养,梁某每月支付抚养费800元至儿子满18周岁。刚开始,梁某每月按时履行抚养费,但后来却不能如期支付。赵某见此便拒绝梁某探视儿子,双方遂发生矛盾纠纷。于是赵某便以两个孩子的名义起诉梁某,要求其按约定支付抚养费。判决生效后,梁某没有主动履行,赵某便于2018年7月申请范县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梁某针尖对麦芒,以变更抚养关系为由起诉赵某,双方矛盾进一步激化。
范县人民法院杨集人民法庭的主审法官接到梁某起诉赵某变更抚养关系的案件后,详细了解案情。双方离婚后,两个孩子虽随赵某生活,梁某一直对两个孩子关爱有加,之所以没能及时支付抚养费,是因经济暂时出现困难,再说赵某家庭经济条件较好,两个孩子有着良好的生活条件。主审法官便与承办赵某申请执行梁某抚养费纠纷案件的执行法官取得联系,两位法官共同把双方组织在一起进行调解,经过一上午苦口婆心做思想工作,缓和了双方的情绪,他们的思想也很快转过弯。被执行人梁某答应尽快履行,赵某表示理解,并当场撤回执行申请,梁某也表示撤回变更抚养关系的起诉。这样,一起抚养费纠纷的执行案件和一起变更抚养关系的诉讼案件,经两庭法官耐心细致地做工作,春风化雨般予以化解。